第B07版:法学院

复旦法学:用“学分制”成就“宽进严出”

本文字数:938

  蒋晓伟(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1914年春季,复旦公学增设法律专科班。自开班伊始,复旦法学始终坚持“宽进严出”的教育理念。

这种教育理念也是受到了当时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响。由于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希望更多的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实现“有教无类”,因此在学生入学要求上,相对于毕业而言较为宽松。但“宽进”的同时实行“严出”,以保证人才的质量。

复旦大学法学教育就是引入了这一做法。法学院每年都有大批新生到校注册学习,可是毕业的人数却往往仅有当时注册人数的10%左右,有时甚至更少。如1930年春季注册新生316人,到1934年春季毕业的仅有42人。当然,复旦大学法学教育的“宽进”也是相对“严出”而言,并非完全不论生源质量,反而也有着不低于其他学科的入学要求和标准。

为保证“宽进严出”教育理念能有效实施,1924年起复旦大学法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即在选课基础上,以获得的成绩绩点衡量学生学习数量和质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的实行使每一个学生掌握自己修学的进度,让学有余力的学生每一学期选修更多学分,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能提早毕业;而学力不足的学生每一学期选择适量学分,确保学习质量。这样一来,学生们既能扎扎实实掌握知识,又能合理调配毕业年限,最终能顺利毕业。同时复旦法学还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既有利于增加学生录取机会,也便于学校校舍、师资的充分利用,合理调配教育资源。

复旦法学以“造就国家法学专门人才”为宗旨,在教学上一方面注重专业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1938年,复旦大学法学院正式将“国文、外国文、中国通史、西洋通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列为全院学生的必修课,拓展学生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厚度。

此外,法学院还经常邀请社会名流、法律学者到校开讲座、做演讲,如邀请到公法专家张渊若作《民主和独裁》的演讲,爱国民主先驱章乃器作《由货币经融推测中国的前途》的演讲,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孙科作《世界大局与中国的前途》的演讲等。在法学院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熏陶下,学生们也积极组织各种社团和研究会开展学术交流。1944年,复旦法学学生就发起组织“宪政研究会”,邀请黄炎培、张定让、周谷城等教授担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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