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开在大学里的听证会

本文字数:1405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严伟青及检察官潘建清、倪惠华、徐弋炜一行来到上海某大学,学校辅导员将检察官们领到了一间大教室,来自7个学院、4个年级的30多名学生早已等候其中。学生们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的旁听人员。本案的涉案人员是他们同校的四名同学,由于犯罪行为轻微、认罪态度较好、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检察机关给了涉案的四名在校生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而对于旁听了听证会的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堂真实而又深刻的“法治课”。

“义”气用事,四名在校生后悔莫及

2020年11月6日凌晨,上海某大学在校生小磊(化名)与被害人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肢体冲突。后其同学小佳、小鹏、小风(均化名)到场后,出于朋友义气,与小磊一同对李某实施殴打,并无故将李某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的手机扔掉,造成该手机毁损。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今年6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该案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四人所在学校的领导、老师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陪同下至浦东检察院向检察官递交了四名犯罪嫌疑人的相关学籍证明、在校表现情况证明等,希望检察机关能对四人从轻处罚。

学校辅导员告诉检察官:“四名学生案发后都非常后悔,作出了深刻检讨。加上因为涉案,四人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四人均系在校学生,此前并无前科劣迹,在校表现良好;事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获得谅解;此次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综合上述情况,检察机关拟对小磊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并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检校合作,将听证会“搬进”校园

承办检察官认为,从案件中反映出,现在的年轻人可能存在法治意识淡薄,容易因为自己一时冲动和意气用事触犯法律。

为了起到更好地警示作用、提高在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检察机关与校方经过充分沟通协商,最终决定将这起寻衅滋事案的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搬进”校园,校方组织了7个学院、4个年级的学生代表旁听。

听证会当天,检察机关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严格按照听证程序举行听证。检察官介绍案情,公安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发表意见,听证员就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进行询问后发表评议意见。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对四名在校生的处理,将这次涉案对他们将来产生的影响降低到了最小,给了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检察机关选择在学校里举行听证会,对于其他学子无疑是一次极有意义的法治教育,让他们更加明晰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犯。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学生代表们在台下听得全神贯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件,对我们的触动更大。”旁听的同学表示。

“浦东检察院将‘公开听证’带进校园,让我们以看得到的形式感受到检察的力度和温度,对在场的师生有非常好的法治教育意义。”听证会结束后,校方特意向检察官道谢。

三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发表意见,他们表示:“涉案学生应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也应珍惜学校为他们提供的良好学习环境。深刻吸取这次教训,同时放下心理包袱,重新投入学业中。”

不久前,小磊等四人在老师的陪伴下来到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对他们的不起诉决定。

临走前,小磊等人也表了态:经过这次的教训,他们不仅会成为守法者,还会努力成为法治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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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开在大学里的听证会 2021-10-12 2 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