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钱宇文
本报讯 昨天是重阳节,记者从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从2019年成立涉老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组以来,长宁检察院不断健全涉老刑事案件办案机制。2020年1月至今,长宁区检察院共办理老年人刑事案件281件297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5.4%,其中老年人犯罪案件201件208人,涉老年被害人案件80件89人。
涉老刑事案件呈现主体特征明显,重复犯罪率高;案由相对集中,多为侵财类犯罪;案件多为轻微刑事犯罪,暴力犯罪比重较小;犯罪动因多为贪小冲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高,多为轻罪轻判的四大特点。
针对无前科劣迹、再犯可能性小、社会危险性不大的轻罪老年人,长宁区检察院严格贯彻“少捕慎诉少羁押”办案理念,通过适用非羁押措施与不起诉程序,彰显对老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司法保护。
近日,该院出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定》,从检察办案、司法保护、配套措施等方面细化完善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探索了一系列切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司法措施,其中也有不少创新之举。如在涉老案件的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除人民监督员参与外,积极引入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代表到场参与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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