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丈夫的父母出了部分钱买下房子。如今,丈夫过世了,丈夫的妹妹想把当初老人出的部分钱收回去。因为我之前没有工作,还要抚养8岁的儿子,家里也就只有这一套房产。请问我该怎么办? 万女士
【解答】
万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在您丈夫没有立遗嘱就该房屋中属于其的产权份额进行处分的情况下,属于其的产权份额作为遗产,应由其父母、您,还有您的儿子继承。至于您丈夫的父母出了部分资金购买这套房产,还要看他们是否上了产证。如果老两口当初购房时,均上了产证,则他们的出资一般视为购房款,故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尚需您明确。
此外,如果老两口没有上产证,则需要考量该笔出资在当时你们夫妻与老两口双方之间是否存有借贷的合意,如没有借贷的合意,则一般不会视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老两口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
鉴于您目前的经济状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可以先与您的公婆协商,如若不行,则可以诉至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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