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高松
本报讯 疫情爆发期间明知自己篡改核酸检测结果并且搭乘飞机回国的行为有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一女子为了回国还是铤而走险。近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邱某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向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邱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月,邱某前往菲律宾找工作,一个多月过去了,工作迟迟没有着落,而此时邱某也因为所持的旅游签证过期非法滞留在菲律宾,被移民局羁押在了拘留所。直到去年7月,邱某得知自己即将被遣送回国,根据防疫要求,要想回国,必须要有核酸检测报告。于是邱某通过在拘留所结识的一名女子联系了菲律宾当地的一位律师,又委托律师联系当地的医疗人员为其做核酸检测。
谁知邱某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此时帮助她联系律师的那名女子提出,如果邱某愿意再支付一笔钱的话可以找律师帮忙把核酸检测结果篡改成阴性。
为了尽快离开看守所,搭上回国的飞机,邱某支付这名女子一笔钱,去年9月15日,邱某果然拿到了一份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凭着这份被篡改过的报告,9月16日邱某搭乘飞机回国,但是在入境防疫检测时,邱某并未在《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上如实填报自己核酸阳性的情况,经随后的核酸检测和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诊断,邱某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随即接受隔离治疗。
去年10月12日,警方根据线索将邱某抓获,邱某到案后交代,她明知自己篡改核酸检测结果并且搭乘飞机回国的行为有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但是她还是铤而走险委托他人篡改了检测报告,并使用伪造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骗取健康码后乘坐国际航班入境。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近日,崇明检察院以邱某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向上海崇明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邱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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