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燃气热水器“超期服役”致伤亡

死者家属起诉保险公司获赔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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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侯艳

本报讯  因使用“超期服役”燃气热水器不当,致出租屋内租户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燃气泄漏引发的保险索赔案件。

2018年年初,上海市一小区出租屋里发生了两死一伤的严重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燃气热水器超过使用年限,并且排气管道排风不畅导致一氧化碳在室内积聚,造成3名租户一氧化碳中毒伤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将房东及燃气公司诉至虹口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虹口法院经审理认为,房东对租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定期安全检修且对燃气公司明确告知的安全隐患怠于排除,因此承担事故60%责任,而死者作为使用人在未保持室内空气充分流通条件下长时间使用热水器,承担事故40%责任。判决后不久,房东找到死者家属并告知,其在事故发生前已投保民用燃气保险。作为投保人理应获得保险金赔付,希望死者家属能够配合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得知情况后也联系到家属并告知:你们有权获得保险金,但根据保险条款,需要提供燃气意外事故证明、保单原件等材料才能进行保险理赔。

家属得知后认为两死者是该保险的被保险人,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具备保险金请求权,但由于缺乏保险理赔所需材料,保险公司无法向死者家属理赔。无奈,家属只得向上海虹口法院申请诉前调查令,由于涉及程序性证据问题,法院审查后出具诉前调查令,随后死者家属调取了事故房屋的燃气险保险单及保险合同,顺利向法院起诉。

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向两死者家属分别支付理赔款各10万元。

【法官说法】

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而本案中出租房屋内的燃气热水器从1999年开始使用,该热水器早已超过报废年限,且排烟管道内有杂物阻塞,加之租客在使用时房屋门窗紧闭,通风不畅,最终引发悲剧,教训不可谓不深。

现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条款关于被保险人的范围定义并非相同,有将在民用燃气使用地址合法居住满一定时间的人员认定为被保险人,也有仅认定民用燃气注册使用人及其家庭成员为被保险人,并不包含来访人员及租客等的。因此,在购买燃气险时对此需多加注意,这将直接影响当事人是否有权主张理赔及获赔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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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燃气热水器“超期服役”致伤亡 2021-11-01 2 2021年11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