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为今年以来业绩一直不好,想要裁减人员,但是又不愿意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于是找各种理由将员工辞退。
请问律师,如果公司辞退的依据不充分,作为劳动者能否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刘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该法第八十七条则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劳动者如果遭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仲裁或者诉讼中,如果查明用人单位因为各种原因,确实无法也无意恢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可能无法获得支持,但这种情况下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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