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主持 陈宏光
本期嘉宾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
上海尚法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 李晓茂
主持人:
近日国家铁路局就《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铁路儿童票拟由身高划分改为以年龄划分,实行车票实名制的情况下,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
从以往普遍“看身高”到如今“看年龄”,未成年人优惠标准正在不断完善……
身高更容易“看”
身高是很容易“看”的,而年龄却看不出来,需要通过相应的证件进行核查,显然“看身高”给予优惠更加便捷。
李晓茂:未成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以及到各类景区和场馆游玩可以享受价格优惠,这并非经营者的恩赐,而是基于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
《旅游法》也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当然,上述法律只是规定了“未成年人优惠”这一原则,至于具体如何执行,旅游、文化、交通运输、教育等相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规章或者规范,经营者在法律框架内也可以自行掌握。
由于早年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在未成年人认定标准方面各行其是,尤其是以身高作为优惠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
原因也显而易见,身高是很容易“看”的,而年龄却看不出来,需要通过相应的证件进行核查,显然“看身高”给予优惠更加便捷。
然而随着孩子的身体发育水平越来越好,如今未成年人的身高已经普遍高于上一代人,这就导致许多未成年人由于身高过高,小小年纪就不能再享受票价优惠,这对他们显然并不公平。
各领域都在完善优惠标准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因此,执行对未成年人给予优惠的法律规定应当以年龄为标准。
和晓科: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因此,执行未成年人免票或者优惠的法律规定,毫无疑问应当以年龄为标准。
可以参照的是,目前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大多是以年龄为标准的。因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但是,优惠“看身高”的方法无疑十分便捷,因此以往各领域在未成年人优惠的执行层面,很多都以身高作为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优惠标准近年来也在不断完善。
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同样在2019年,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被诉后,广州长隆宣布修改未成年人购买优惠票标准,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相关优惠票,并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随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撤回了起诉。
采用“双标”可兼顾效率与公平
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要求在公共交通领域实施年龄与身高的双重标准。这样的“双标”兼顾了效率与公平,在实践层面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潘轶:场馆、景区和公共交通在制定价格政策时,应当考虑公平问题。
我国《价格法》也明确规定,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但公平与效率有时候存在矛盾。
在未成年人优惠方面,如果严格执行年龄标准,的确会影响效率。
以年龄为优惠标准,未成年人就需要携带相关证件,比如户口本、儿童身份证等,场馆、景区和车站还需要进行查验甚至核实。
火车站、热门场馆和景区往往人流量较大,如果每个未成年人都需要查验证件,这对乘客、游客和车站、景区来说都会带来不便。
而以身高作为标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对那些个子较高的孩子就不公平了,因为他们按照年龄是应当享受优惠的,却因为身高过高而无法享受。
因此我认为,采取身高和年龄双重标准,符合一项即可享受优惠的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此前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也是要求在公共交通领域实施年龄与身高的双重标准。
因为这样的“双标”兼顾了效率与公平,在实践层面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链接
儿童火车票拟用“按年龄”优惠新标准
据《北京日报》报道,给儿童买火车票将迎大变化。近日,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实行车票实名制,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购买儿童优惠火车票到底是按照身高还是年龄的争议,有望终结。
按照现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应购买儿童票;超过1.5米时应买全价票。
显然,拟出台新规中儿童购票政策的最大变化,就是用年龄代替身高,作为儿童票福利的享受标准。
列车在不断提速,娃娃乘客的个头也在加速增高。随着生活水平的飞跃,孩子的身体发育水平越来越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发布的《7岁-18岁儿童青少年身高发育等级评价》,12岁男生、女生身高发育等级划分标准的中位数均超过了1.5米,也就是高于现行儿童票规定中的最大身高界限。如果一名12岁、1.6米高的小朋友随成人乘车,按照现行规定只能买全价票;可从实际年龄来看,明明属于儿童阶段,应该购买优惠票。
此次国家铁路局拟出新规,将身高划分改为年龄划分,正是通过灵活调整购票政策的办法,回应旅客的关切需求,为他们节省本该节省的成本开支。
不再只看身高而是看年龄,无疑更加公平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购票政策仍然保留了以身高为标准的划分规则,规定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出台“以年龄为标准”的新规,是为了确保儿童理应享有的购票福利,不因身高等因素打折;保留“以身高为标准”的旧规,是为了不落下新政中不能惠及的一小部分孩子们的权益。两者结合,更可以看出铁路客票制定系统的周到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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