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通讯员 顾承骁
大风吹过,沙尘漫漫。2020年岁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梳理案件线索时,发现某露天砂石堆场的扬尘问题一直困扰着周边居民,随即赴现场调查……
公益“守护人”主动出击
在现场,检察官办案组看到,该处堆场占地2亩左右,大部分空间被砂石建材占据。这些建材裸露在外堆积成山,高度远远超出场地围墙,在目所能及的另一头,还有几名工人正在进行碎石和装袋作业,稍有一阵风吹过就是沙尘眯眼。
由于缺乏必要的遮盖和喷淋设施,该堆场外的公共马路上同样覆盖着一层沙土,装运砂石的大型货车进出不断,车辆带起的尘土让人下意识地掩住口鼻。更令人担忧的是,距此处不足200米的路口有一所幼儿园,车来车往扬尘四起,孩子们却正在这样的露天环境里玩耍。
飞沙走石引发的空气污染、运输装载造成的噪音问题、不规范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时刻影响着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办案组在走访中还发现,辖区内引发扬尘污染及次生问题的建材堆场还不止这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检察官办案组厘清负责监管的行政主体,并对其进行公益诉讼立案。今年3月,检察官办案组针对该案堆场共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与行政机关进行面对面的磋商。会上,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机关梳理了辖区内现存的建材堆放点和露天废品回收点共32处,双方就这些问题位点的处置清理及后续防治共商对策达成共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要落实监管职责,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为契机,联合多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整治,将辖区内堆场扬尘污染这一顽瘴固疾根本性解决。
不让整治成为“一阵风”
“非法废品回收站相对容易清除,相比较与建材堆场来说,它规模较小,重型机械设备比较少,收起帐篷就能走。建材堆场的情况就要复杂得多,所有点位必须清除到位,不能让堆场老板觉得整治就是‘一阵风’。”这是行动前检察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达成的共识,32处堆场共同清除并非一蹴而就,每一处的情况都各不相同,其中不乏“硬骨头”。
典型的“硬骨头”就是那家被多次投诉、邻近幼儿园的砂石堆场。该处堆场面积较大,场内堆放的建材较多,强行要求负责人几日内清空,既不符合实际,又易引发矛盾。于是,行政机关以公告方式通知堆场经营者限期自行搬空,并将此公告放大张贴在堆场入口处。然而,在明知须限期搬空否则会被采取行政措施的情况下,经营者仍摆出了一副消极姿态,清运工作进展缓慢。检察官再次实地走访发现,一周前还只剩下几座沙堆,如今竟不减又增,这个堆场显然还在偷偷经营。
检察官会同行政机关随之升级整治措施,派驻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堆场大门,保证砂石只出不进。面对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这套“组合拳”,堆场负责人不再心存侥幸,当场做出尽快全部搬离的承诺。
4月15日,检察官和联合执法队伍一同再次来到该堆场。通过一系列行政措施,清空工作效果显现,仅存的两处小沙丘也已着手清运。一周后,检察官再次实地走访该处时,砂石已经清运完毕,作业机械已全部搬离。
执法工作不“讨价还价”
今年4月20日下午,检察官办案组与执法队伍一起来到了另一处堆场。该处堆场规模较小藏身于一条小土路里,在其狭小的区域内,既有堆积如山的砂石建材和大型作业器械,又有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和食堂,工作居住环境都很不理想。在此前的走访中,检察官就注意到,该堆场员工宿舍仅一墙之隔就是一条自然河道,存在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污染隐患。不仅如此,临时搭建的宿舍内电器、锅炉、煤气罐一样不少,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处处存在安全隐患。
拆除此处违法建筑势在必行,既是为了消除隐患,又是为了让违法者意识到违法有成本。于是执法队伍告知堆场经营者撤空舍内家具和个人物品,在违法建筑内物品被清空后,执法人员现场拉起警戒线,进行了拆除。而后在与堆场经营者的沟通中,对方也承诺在一周内完成搬离工作。
同一天,检察官办案组与执法队伍还来到了下一个点位检查整改情况,该处堆场北邻变电站、宾馆,周边还有居民社区和商业街道,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内部同样工住混用,一排活动板房紧挨低墙,电线多如蛛网,卫生条件堪忧。联合执法队伍进场时,堆场内还在进行作业,检察官注意到,虽然该处堆场的砂石较前一次走访有所减少,但没有达到预期,并且本应拉走的活动板房还留在原处。
此处堆场的经营者含糊其辞,仍想拖延。执法工作不“讨价还价”,执法队伍预料到此情况,随即安排吊车入场,将一处清空的板房整体吊离。见此情况,堆场经营者立即叫来吊车将其余板房自行搬走……
在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的合力推动下,32处堆场的处置工作在8月全部完成,其中29处不符合规范堆场完全清退,3处堆场进行补办手续安装环保设备。当检察官再次来到各个点位进行“回头看”时,看到堆场扬尘问题已大有改善,周边居民掩鼻而过门窗紧闭的日子已是过去式。
正义说法>>>
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人”,检察机关的职责是依法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落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的法律责任。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应当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此外,如果污染程度达到相关标准,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也有权向侵权行为人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修复责任。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近年来,松江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推进,积极投身“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法为剑守护人民城市,保卫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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