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微信群“学炒股”却是诈骗,大学生寒假“兼职”竟成帮凶,帮凶的背后还有无数“上家”,“团伙”之外还有其他“团伙”……一起诈骗案牵出多个电信犯罪链条,上海警方远赴川渝抓获犯罪团伙40余人,2个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的电信诈骗“引流”团伙最终被一网打尽……
11月9日、10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微信“引流”犯罪团伙43人提起公诉,虹口区人民法院就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后宣判。
被邀进群学炒股,投资190多万打水漂
今年1月份,上海市民徐先生接到一个自称“证券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因为知道他在炒股,想邀请他进一个“股票交流群”的微信群,群里有专业股票分析师指导投资。徐先生加入了微信群,听从群内“专业股票分析师”的指导,下载了一款股票投资软件,向其中投资了190多万元。没过多久,钱款提现通道便被关闭,APP再也无法打开……
徐先生急忙报警。警方很快锁定了打电话邀请徐先生进群的“客服”小邵,而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警方发现了小邵背后,隐藏着的一个运作成熟、利益分配和分工明确的多人团伙。
犯罪团伙浮出水面,8人被骗500多万
经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两个月间,徐先生及另外7名被害人先后被拉进微信群,并被群内“助理”和“股票分析师”等人推荐去某炒股软件中投资股票。至案发,8人共被骗取500多万元钱款。
这背后,隐藏着一个专门拉人入微信群的“引流”团伙。
“5部手机,39张手机卡。”法庭上,团伙中的小组长之一周某称这是作案“工具”。
作为他们的“老板”,杨某先后在四川成都一些写字间和住宅小区租赁多个办公地点,招募周某、罗某等人担任小组长,又雇佣了小杨、小邵等人做全职或兼职的业务员,工作内容便是通过打电话邀人组建微信群。
经过“培训”后,小杨、小邵等业务员拿着小组长分发的“客户”手机号码和微信群二维码,操着“电话话术本”的句子开始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拨打电话,邀请人进微信群,然后再向“客户”推荐添加群内“助理”微信。等微信群满员后,业务员们的工作也到此为止,小组长们便要求他们退群离场,按各自所邀人数分发报酬,然后继续打电话去组建新的群聊。那些由他们组建的微信群会通过无数个“上家”被一层层“售卖”出去,并最终成为诈骗犯的“养猪场”。
43人被提起公诉!其中竟有大学生
经审查,“引流”团伙中40余人各自参与设立微信群组10余个至30余个不等,非法获利1000余元至20余万元不等。
虹口检察院认为,以杨某、张某为首的电信犯罪“引流”团伙,为从事股票投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通讯群组,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之一,应当分别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2个团伙内43人提起公诉。
只有一名犯罪嫌疑人被虹口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他就是在徐先生被骗案中,拉徐先生进微信群的业务员小邵。
小邵尚不满20岁,是一名刚刚就读大一的学生,为了挣点小钱在寒假中参加“兼职”,而这也间接导致了徐先生的被骗。
“我们考虑到他还是一名学生,尚在接受教育,对其相对不诉可以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该案承办检察官曹婧介绍,于是在案件公开听证、审查外,检察官要求小邵父母和学校后续对其做出教育惩戒和在校观察,并以此为前提,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虹口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对43人判刑。其中,主犯杨某因有强制猥亵罪前科,数罪并罚,获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另一主犯张某获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小组长、业务员分别获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0元至1.4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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