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为两个微信红包 他自愿成为诈骗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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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为了两个微信红包,一男子既卖卡又“卖脸”,对诈骗分子言听计从,还自作聪明地以为不直接参与诈骗,就不算违法犯罪,结果让自己身陷囹圄。近日,普陀警方在“砺剑1号”行动中,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9日,普陀公安分局真光路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多笔被害人被骗资金均通过吴某名下的银行卡转账,涉及金额达500余万元。11月10日17时许,民警根据前期侦查获取的线索,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吴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事实。原来在今年7月初,吴某的网友“臭臭”告诉他,有一个可以轻松赚钱的“活”,只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配合刷刷脸转转账就能拿到大笔好处费。吴某立即答应下来,并专门到银行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用来配合“赚钱”。在接下去的几个月内,吴某多次根据“臭臭”的指示,提供验证短息、扫脸认证,帮助诈骗团伙走账洗钱500余万元。而在此期间,“臭臭”仅仅发了一个400元和一个666.66元的红包给他。

据吴某交代,他很清楚“臭臭”他们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只是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自己提供银行卡转账不算骗。经过民警的教育,吴某对自己一时的贪小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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