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家庭教育观念不能错位

本文字数:691

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是产生“问题孩子”的一大原因。很多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往往源自于家庭教育观念错位,导致监护人实施了不当管教手段,本期“专家坐堂”以案释法,以家庭教育指导为切口,对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过去,很多人都认为家长对于孩子可以用任何方式进行“教育”,甚至对于暴力教育也呈一定的宽容态度,还美其名曰“黄金棍下出好人”。但随着我国逐步跨入法治社会,法治宣传和教育的普及,让人们开始意识到,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非常大,影响也持久深远。而很多家长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薄弱、家庭教育观念错位以及监护能力不足,并没有认识到暴力教育是违法行为,甚至不觉得这是一种错误行为。因此,家庭教育指导就有了其必要性,这是为了引导监护人扭转落后的教育观念、矫正不良监护行为。而有关部门也应适当延伸司法保护触角,通过开展线索排查、法治宣传等,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前端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监护侵害行为的发生。

家庭教育不当,不仅会造成监护人违法,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在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教育的同时,也应下大力气解决家庭监护问题。所谓“子不教父之过”,虽然不至于让监护人代未成年人承担违法犯罪后果,但通过监护督促令却能让监护人正确承担起应有的监护责任。

家庭教育观念的改善非一朝一夕之功,通过层层的法治教育和宣传,随着大众思想的改变,法律对相关当事人的制约和惩戒,相信越来越多的监护人能改变过去陈旧的教育思想,真正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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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家庭教育观念不能错位 2021-11-23 2 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