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见习记者 张旭凡
本报讯 日前,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支持下,联合平安杨浦办、区公安分局等十家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照护行业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开展多项“等”外探索,包括对家庭暴力、监护侵害等记录全部纳入从业限制范围,以及将关注重点延伸至线上线下开办的学科类、文体类培训机构和文体活动场所。
据悉,《实施细则》以新未保法为支撑,将本市原有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作了再延伸和再升级,将关注重点延伸至线上线下开办的学科类、文体类培训机构,以及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体活动场馆场所;适用对象还延伸囊括了具有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行政、安保、勤杂人员、志愿者等,实现校内校外、网络实体全覆盖,特殊岗位、接触便捷同监管。其次,《实施细则》对未保法规定的限制罪名作“等”外探索,将家庭暴力、监护侵害、暴力伤害、涉毒、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等威胁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违法”信息和“犯罪”记录全部纳入从业限制的范围,并定期对在职人员开展全员性查询,全面对未成年人动态保护。
通过协同配合、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已有100余所线上及线下培训机构,对5000余名从业人员完成了信息查询工作,并对发现的具有吸毒、暴力犯罪等劣迹的人员作出解聘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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