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色情聊天室不能成了“法外之地”

本文字数:933

□戴先任

记者调查发现,对年轻女性进行“围猎”,已经成为一条产业链。在一些色情聊天室中,每天发布的淫秽内容有两万多条。聊天室中的每位成员还可以再次创建单独的房间,部分需要付费后才能获得邀请进入。当女孩们决定站出来时才发现:原来身边有那么多的受害者。(1月16日《新京报》)

色情聊天室,已经成为了色情影像信息发布与买卖的场所,这背后还存在贩卖“资源”的“黑色产业链”。比如有职业影像发布者,多以大学生和没有工作的年轻人为主要目标,在大学校园或交友软件中搜寻“猎物”。职业影像发布者已逐渐壮大成了一个群体。

受害者的隐私,成了被贩卖的“资源”,不少受害者由此受到很大的打击,受到很大的精神创伤。

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有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色情聊天室违法进行影像买卖,公然“围猎”年轻女性,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还形成了“灰色产业”,但受害者面对这一严重的侵权行为,却往往无可奈何、无能为力。这是因为,存在取证难等困境。比如色情聊天室的服务器一般都在境外,警方在调查取证时,也会面临实际困难,比如用户匿名、信息端加密、聊天信息定时摧毁等功能,也增加了侦破难度……由于违法成本太低,从而让加害者更加肆无忌惮。

个人信息不能“想买卖就能买卖”,虽然一些色情聊天室影像买卖行为在受害者报警后难以以刑事案件立案,但色情聊天室影像买卖侵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执法机关对于色情聊天室影像买卖要引起重视,主动出击,并加大打击力度,提升侦查手段,还要加大职业影像发布者的违法成本,帮助受害者维权等。另外,受害者也要积极维权,要增强维权意识、法律意识,收集有效证据,拿起法律武器,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同时,每个人都要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色情聊天室不能成了“法外之地”,成为法治社会的“钉子户”,色情聊天室影像买卖也不能继续游走于法律边缘。相关部门亟待对这一违法现象加大治理力度,形成治理合力,筑好法治防线,让色情聊天室不能再继续横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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