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骑车进入园区门卫岗亭时,被正在下降的升降杆撞到而受伤,李女士就此认为园区保安存在管理失当,园区方面应对其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始终协商无果。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根据各方过错,酌定园区方面担七成责任,李女士自担三成责任。
2021年1月4日早晨,李女士如往常一般骑着一辆自行车赶去上班。8时03分许,当她进入该园区门卫岗亭边一米通道骑行,一辆白色轿车正好进入园区,就在升降杆降落过程中,李女士骑着自行车瞬间斜穿至升降杆通道,被正在降落的升降杆碰撞后倒地受伤,引起意外。当日,李女士即被送医治疗,医院诊断结论为:右侧胫骨平台骨折,为此李女士住院进行了右胫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加上出院后数次门诊治疗,李女士累计支出医疗费6万余元。
李女士认为,园区门卫在其骑入园区时,未手动控制升降杆升起,导致自己身体被升降杆绊住倒地受伤,存在管理失当,应对其合理损失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但双方就赔偿事宜却始终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李女士一纸诉状将园区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园区方面辩称,园区岗亭升降杆对应机动车道一杆一车,入园区岗亭升降杆前设置有两条机动车减速带,原告李女士是在机动车道边上的过道骑自行车时瞬间加速变道斜穿至机动车道,碰撞正在下降的升降杆倒地受伤,故原告李女士应对自身损伤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承担次要责任,就原告李女士主张的赔付项目无异议,但对于具体金额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首先,根据事发的视频资料,园区的通道并未作机动车、非机动车车道的划分,导致了机非车辆混同进出园区的可能;其次,原告李女士在斜穿升降杆通道时恰逢升降杆降落,然当时岗亭并无管理人员在场手动遥控升降杆升起,存在管理失当;再次,基于普遍认知一杆一车的通行规则,以及园区进出口通道设置有减速带装置来看,就是为了便于车辆减速一杆一车通行进入园区,然而在一辆白色轿车进入园区,升降杆尚未降落的间隙,原告骑自行车加速斜穿碰撞升降杆倒地受伤,原告对其自身损伤存在一定过错。综上,就本案损伤事件,原告李女士应承担30%民事责任,被告园区承担70%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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