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午报》报道,近期,检察机关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5个典型案例,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力度。记者邀请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褚军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勇、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尘,由他们为劳动者支招,解析劳动者一旦被拖欠工资后如何依法维权。
讨薪有多种渠道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褚军花介绍,如果职工被拖欠工资后,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发生拖欠工资事宜后,职工可以先通过和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二是调解解决。如果本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可以向其申请调解;如果没有,就北京而言,职工可以向市级和各区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解决。
劳动仲裁解决。职工如果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职工可以直接向有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解决”和“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这两种解决方式只能选择其一进行。
四是诉讼途径解决。职工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职工在维权的过程中,褚军花建议多收集一些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条、银行的工资明细、考勤记录等。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尘说,用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职工除了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外,对一些恶意欠薪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刑事手段进行维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勇介绍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刑法》第276条之一的规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张勇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 “数额较大”一般是指: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一般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情形。
“造成严重后果”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一般是指: (1)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2)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余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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