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劳动工伤

本文字数: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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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还须试用,是否符合规定

我入职目前的公司时,已经经历了试用期。由于去年我的岗位考核不合格,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对我进行调岗。

公司要求我在一份协商调岗协议上签字,协议中表示我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而自愿进行调岗,调岗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请问律师,对于这种公司内部调岗的情况,是否能够再约定一次试用期?

——何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你在入职公司时已经约定并经历了试用期,现在公司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对你进行内部调岗,都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否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合同即将到期,离职有否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说可以和我续签合同,但工资没有任何增长。

如果我不同意,到期就算合同解除。

请问律师,如果我不愿意续签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

——孟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因此,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我们认为你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自驾回家出事,能否认定工伤

我叔叔平时住在单位宿舍,周末下班就自驾回省外的家里,最近他在周末回自己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你叔叔平时住在单位的宿舍,周末下班回自己家,虽然属于跨省自驾回家,但我们认为仍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只要这起事故他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提前解除合同,应给哪些补偿

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公司经营状况恶化,近期可能要裁减多个部门的人员。但我的合同是签了三年,目前才工作了将近一年。

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公司能给我多少补偿?劳动法有哪些规定?  

——韩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公司确实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条件,经过一系列的裁员前置程序,应向被裁减员工进行经济补偿。你在该公司工作未满一年,如果超过六个月,经济补偿是一个月工资;如果没有超过六个月,则经济补偿金是半个月工资。

如果不符合裁员条件,公司就需要和你协商解约,不能单方强制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

退休仍在打工,权益如何维护

我姑姑几年前退休,随后找了一份店铺帮工的工作。

今年因为疫情的关系,这家店铺长期歇业,店主告知我姑姑不用上班了,不但不给补偿,之前的工资还遭到了拖欠。

请问律师,她能否依据劳动法去维权?  

——汪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退休人员再就业一般不再适用劳动法,在法律上视为劳务关系。

你姑姑如果工资遭到拖欠,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她只需证明和店铺存在劳务关系,店铺拖欠其工资即可。

未办离职手续,会有哪些影响

我因为跟公司领导和同事存在矛盾,近日我提出辞职后就离开了公司。

公司领导说我必须递交辞职报告满一个月才能离职,而且必须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请问律师,如果我不这样做,会造成哪些不利的影响?  

——孙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没有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那么首先可能影响辞职当月工资的正常发放。

其次,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可能导致社保、医保、公积金、人事档案等无法续接。

最后,很多公司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如果你不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很可能影响今后的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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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劳动工伤 2022-02-21 2 2022年02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