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购买车位的法律要点

本文字数:821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周蒋锋

小区地面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单个车位是不能出租出售的。

如今在大城市,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小区里往往是车子多车位少,很多车主下班为了“抢车位”苦不堪言,以至出现用自行车等物品甚至“人肉”占车位的情况,引发各种矛盾纠纷。

为此,一些业主会选择购买固定车位,但因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作为业主有必要知晓一些法律要点。

首先,你所买的车位必须是可以出售的。

比如小区地面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单个车位是不能出租出售的。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房源价格信息,明确标示商品房价格及其他相关因素。销售地下停车位的,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编号、销售状态、面积和销售总价。

第三方公司在代理销售商品房及其地下车库(位)时,应当主动向购房者表明代理人身份。

上海各区房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负责对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租售的指导和监管,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暂停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本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方案,包括租售方式、销售价格或租赁价格、价格承诺书等,与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同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备案。所以,购房者也可以从房管部门了解相关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方案。

作为车位购买者,在支付款项前,应当先签署书面合同,以便确认合同的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代理商。

购买者还可以与商品房经营者直接联系,了解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的销售总价的信息。

如果业主购买的车位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可以向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超出备案价部分的车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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