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沪上某车行老板在明知情况下,仍然对外销售搭载超规格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以此获取非法利益。近日,青浦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出击,办理了一起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车案件,并聚焦非法改装电动车带来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动,实现“刑事+公益+治理”的全链条办案效果。
经查,2020年起,犯罪嫌疑人楚某某在实际经营青浦区某电动自行车行期间,在明知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标定电压大于48v的蓄电池的情况下(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仍然对外销售搭载超规格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2021年10月24日,青浦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楚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并于当日将其抓获。现已查证楚某某店内卖出搭载超规格蓄电池电动自行车20辆,销售额达6万余元。
经鉴定,上述20辆搭载超规格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均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022年2月23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楚某某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青浦区检察院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楚某某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
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日前,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和青浦区检察院结合办案,根据“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要求,会同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调研,携手为城市运行安全保驾护航。
此外,青浦区检察院于2月24日组织专题研讨会,邀请行业人员、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整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公共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律适用等角度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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