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近年来,“密室剧本杀”行业逐步兴起,而密室剧本杀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风险隐患也频频出现,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刘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代表建议。
刘艳表示,互联网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密室剧本杀门店数量突破1.2万家。到去年上半年,全国密室剧本杀门店数量达到4.5万家,上海、武汉、北京的门店数量位居全国前三。受社群效应影响,剧本杀已成为我国消费者偏好的线下潮流娱乐方式。
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剧本杀消费者中超七成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群,学生群体占比约三成,其中初高中学生的知晓度、参与度较高。在行业日益“走红”的背后,却伴随着未成年人保护缺失、安全隐患、剧本内容违禁等一系列问题。对密室剧本杀经营活动及时加以规制,建立完善的、针对性的监管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新兴业态良性发展的必然之举。
今年3月1日,上海在吸收闵行区先试先行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国首个《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在剧本内容备案登记、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刘艳指出,从全国范围来看,密室剧本杀行业仍处于自由发展阶段,对暴露出的问题还缺少全国性的管理制度加以规范,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刘艳指出,剧本杀的运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大部分店家开设在商住两用房屋、综合性商场内,密室的物理空间相对封闭,有些店铺灭火设施未达标甚至缺乏逃生通道,由于设备故障、灯光昏暗导致的人身伤害类事故在全国各地都不少见。“例如,山东某密室未办理消防安全等检查验收,12岁女童被道具卡住颈部窒息而亡。而一些劣质的装修材料、可燃道具及违禁道具也可能成为安全隐患。如某密室使用的手铐锁芯损坏,玩家求助消防部门,公安机关以其违反《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进行了处罚。”刘艳说。
有的密室剧本内容或场景设计存在不当诱导。刘艳指出,有些密室使用的剧本包含血腥暴力、恐怖惊悚、迷信灵异、校园暴力、涉及毒品等情节,甚至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能造成未成年人价值判断失当、心理不适、暴力倾向甚至模仿犯罪等不良后果,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由于密室剧本杀行业尚未纳入经营范围名录,工商营业执照无法规范登记经营范围。目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无需取得娱乐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对场所位置、运营规模、食品供应等没有硬性要求,准入门槛较低。监管职能分散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多个主管部门,相关领域缺少针对性规定,影响监管成效。
刘艳指出,密室剧本杀缺乏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调研发现,近1/4的密室经营者未向未成年人作出不宜游玩恐怖密室等提示,近1/4的剧本杀店家未就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的剧本内容作出提示。绝大部分密室未设置特殊保护措施或给予特殊关注,部分学生反映曾在密室中遭遇人身或财物侵害,甚至性骚扰,也有因受到过度惊吓后引发心理不适的。
为此刘艳建议,细化未成年内容、场所、时间分级。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剧本内容的审核,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指导经营单位对故事剧本、场景、情节等进行分级管理。对不适合未成年人阅读或体验的,标注“限制级”或“未成年人禁止游玩”等警示标语,落实年龄查验措施,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此外,只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防止过度沉溺。
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引导。参照从业限制及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入职审查和定期审查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指导经营单位加强监控巡查,如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面临危险的,落实强制报告义务。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经营单位创造更多的益智类、教育类、法律推理类、红色文化类等剧本吸引未成年人,形成对行业的良好善治。
第三,强化对经营活动的监管合力。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寒暑假等客流密集时间段组织抽查,指导经营单位对未成年人活动配备安全员。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经营资格的监管,适时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虚假宣传、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不同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和联合巡查等机制,实现预防端口前置,用监管力量帮助行业扫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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