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新法讯

【南京】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本文字数:185

日前,住建部公布《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细则(试行)》。

《细则》明确,新建或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7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化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九折确定,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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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新法讯 B08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2022-08-09 2 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