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法学院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2023年起招生

复旦、华政、上政3所高校入选

本文字数:922

注:入选高校年度招生安排均为20人。

□见习记者  朱非

日前,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确定20所高校在2023年至2025年招生,合计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人。

本市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3所高校入选。

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加强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相关要求,教育部、司法部决定选取部分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

通过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支持有关高校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为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本项目2023年至2025年招生,合计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人。

提高国际仲裁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

为提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确定若干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强的仲裁机构作为联合培养单位。项目承担高校与推荐的联合培养单位自行对接,按照地区就近、资源共享等原则与联合培养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协议应包含联合培养单位参与培养方案制定、招生选拔、导师团队组建、课程设置与教学、学生专业实习、学位论文指导等内容。

项目承担高校会同联合培养单位,将按照项目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学科条件、办学特色和区位优势,明确本单位项目定位、培养目标和实施路径,制定本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实施方案》,从工作基础、项目设计、培养目标、重点举措、联合培养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各项目承担高校按照指导性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同联合培养单位研究制定本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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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学院 B04复旦、华政、上政3所高校入选 2022-08-10 2 2022年08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