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亿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9月5日决定不予受理施锦荣工伤认定一案,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青人社受字(2022)1573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视作送达)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3863793。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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