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法治报》报道,江西省司法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制度做优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成立11个综合性法律服务团,聚集法治体检、纠纷解决、专项法律服务高端专业人才,为企业提供“菜单式”“一站式”“品牌化”“保姆式”服务。
《意见》要求,每个设区市成立一个综合性法律服务团,涵盖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仲裁员,根据本地实际可设公司法务、金融证券、劳资纠纷、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企业上市等专业小组。原则上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及时向社会公布。
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将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诉讼代理、公证等法律服务。
针对园区和企业不同需要,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将提供五种服务方式,延伸服务链条,增加服务深度:
预约服务,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工业园区事先收集意愿企业需求或由企业直接预约,由服务团根据服务类型,指定服务团成员上门服务;驻点服务,在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设置法律服务点,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项目服务,针对园区或企业不同项目,匹配相应专业法律服务人才,为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线上服务,依托App、微信小程序、热线电话等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产品研发,编制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研发企业生命全周期法律服务产品。
江西省要求,各地要搭建“一站式”对外服务窗口,开发App、小程序等线上服务平台,协调接入赣服通,统一服务电话、微信号和电子邮箱,畅通便企服务渠道。
综合性法律服务团组建后,江西省将形成“三团”模式,即:三级法律顾问团服务依法行政、依法决策,11个综合性法律服务团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12个公益律师服务团服务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助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格局。(方维芳)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