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公布,将于10月3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如有困难或托育需求较低的地区,可扩大到500~800米。新建居住区按不少于15平方米/百户且不少于200平方米配置,已建居住区按不少于10平方米/百户且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产业园区员工规模每达1万人,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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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版:新法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