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劳动工伤

本文字数:2317

超出报销范围,公司应否承担

许某为我公司的员工,公司为他缴纳了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

年初许某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十级,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了工伤理赔,但认定有部分包括辅助器具在内的费用是许某自行购买的,属于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现在许某要求这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

请问律师,许某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这部分费用?

——朱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医疗费实行以结算制为主、报销制为辅的模式。许某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许某使用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果符合国家和本市辅助器具安装配置项目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结算。

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认可的除外。

因此,这部分费用公司依法无须承担。

协商解除合同,是否能够反悔

我公司今年3月以来一直处于业务停滞状态,员工都被要求在家待岗,公司仅发放最低标准的工资,而且常常滞后发放。

最近公司和我协商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我自愿放弃补偿,剩余的工资等费用一次性和我结清,我签字同意并领取了工资。

但我事后得知,有个别员工由于据理力争,最终公司是支付了一定补偿的。

请问律师,我现在能否反悔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苏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协商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如果你已经签字认可协议,并结清了工资,现在想要反悔就需要证明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否则你们的协商结果可能无法被推翻。

工作地点变化,是否必须接受

我原本在公司位于市区的办公地点工作,最近公司对工作地点作出调整,要求我去郊区的工厂工作,但该工厂没有班车,我上班单程通勤时间将从40分钟左右,变成1小时40分钟左右,上下班要多花2小时。

请问律师,如果我的劳动合同中仅约定工作的单位,没有明确办公地点,我是否必须接受公司工作地点的调动?  

——周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工作地点作出变化,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企业经营所必需;二是未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三是对劳动者的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存在不利之变更;四是调动后之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相同。

如果用人单位的调岗正当、合理,劳动者是应该服从调岗安排的。

从你的情况来看,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公司未对你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作出重大调整,那么公司的做法被认定属于合理调动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因此,建议你先服从公司的安排,然后再与公司进行协商。

私下辱骂领导,开除是否合法

唐某是某公司员工,由于对公司领导的一些做法不满,他在午间同事聚餐时对领导进行了辱骂,没想到被同事录了音,被骂的领导听了相关音频,指示人事部门以唐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予以开除。

请问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胡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公司以唐某私下辱骂公司领导为由对他予以开除是否合法,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达到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程度。

首先,公司必须有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其中对此类行为明确界定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其次,如果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条文作为依据,还可结合唐某的工作岗位、言论的具体内容和传播范围、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严重性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析。我个人认为,即便唐某在私下对领导有辱骂行为,作为领导和公司应当给予唐某澄清和道歉的机会。如果直接予以开除,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一时冲动辞职,能否反悔撤回

我由于和部门负责人发生矛盾,一时冲动写了电子邮件向公司领导和人事主管提出了辞职,领导也确认收到了邮件。

现在我冷静下来,感到自己辞职的损失很大,因此又写了一封邮件表示撤回辞职申请。

请问律师,这样的辞职能否反悔撤回?

——何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为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劳动合同法明确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辞职只要到达用人单位即告生效,不需要等待用人单位的批准,但劳动者辞职后除非经用人单位同意,否则不能立即离职,而是应当办理好相关的交接手续。

现在你已经通过电子邮件提出辞职,公司方面已经确认受到邮件,那么你的辞职已经生效,除非公司同意,否则你不能反悔撤销辞职。

合同到期解除,能否获得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说可以和我续签合同,但合同约定的工资没有任何增加。

请问律师,如果我不愿意续签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

——孟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如果不愿续约的确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劳动工伤 2022-09-26 2 2022年09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