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培训机构退费难 消费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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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勇

网上教育培训收费容易退费难,这让一些消费者诟病不已,因此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严小姐因为想要退课被培训机构要求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培训费,她表示双方并没有签订有效协议,机构的做法不合理,但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权。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退课需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培训费属于培训机构消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培训机构的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为无效。同时,严小姐已经上的课,作为培训机构的商家提供了相应的服务,该服务所对应的课时费用应予扣除。建议严小姐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此事,如若未果,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退费事宜。

【事由】

严女士在网上报了一个网课,为期一年每周三节。刚上完三节课,严女士发现效果并不好,花了钱却学不到东西,还浪费时间,因此要求培训机构退课退费。

然而,培训机构表示,如果要退课退费,需要按照协议里约定的“报名超过七天要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培训费以及已经上完的课时费用”。对此,严女士称,她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协议。翻找之前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只是对方曾经提出过一次,然而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而培训机构却声称多次提醒严女士看服务协议,协议里对退费退课情况有明确的说明。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因此严小姐退课一事始终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对此,严女士希望通过法律及时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并且,该法第二十六条亦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王丹律师表示,严小姐提出退课时,被培训机构告知培训协议中双方已约定报名超过七天要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培训费以及已经上完的课时费用,而严小姐在当初交学费时并没有与培训机构签署任何协议。后出现的服务协议却对退课的扣费事项等作出了约定。显然,关于退课需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培训费属于培训机构消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培训机构的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为无效。同时,严小姐已经上了三节课,作为培训机构的商家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服务,该服务所对应的课时费用应予扣除。建议严小姐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此事,如若未果,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退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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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培训机构退费难 消费者如何维权 2022-10-11 2 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