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发布《网络暴力治理法治化研究白皮书》

破解我国网络暴力治理困局

本文字数:1326

10月2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的“网络暴力治理法治化研究”研讨会召开。与会专家就网络暴力的治理困局作了剖析,并给出对策和建议。

开幕式暨白皮书发布会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栗峥教授主持。栗峥教授强调,在网络时代催生服务新生态的背景下,如何形成积极健康的网络生态、遏制网络暴力现象成为我们亟需探讨的重要课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介绍了《网络暴力治理法治化研究白皮书》。该白皮书系统梳理了当前我国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与治理难题,并结合域外经验,对网络暴力的治理进行理念更新与路径调适,明确网络暴力治理的权力配置与责任承担,关注重点领域、探寻立法对策。

网络暴力治理现状与未来

清华大学法学院劳东燕教授围绕网络暴力在刑法领域中适用罪名的争议问题发言。她表示,在司法实务中,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的判断标准存在混乱;利用信息网络编造或者传播一般虚假信息的行为定性存在疑问,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法定刑较寻衅滋事罪轻,若定寻衅滋事罪则会导致“罪刑倒挂”的现象;在侮辱诽谤罪的适用中,将网络社会秩序视作现实社会秩序的立场存在争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支振锋研究员指出,网络暴力类型的多样化催生了许多治理难题,需要采取综合协同的治理手段。一方面,监管部门在对平台赋予责任的同时也在赋予其权利,应当注重二者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另一方面,应当通过技术手段识别有组织的网络水军言论,将其作为打击的重点。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刘金瑞研究员从网络暴力的侵权法规制角度出发,指出民法典中的“通知—删除”规则在司法实务中适用难,主要是平台如何判断内容删除与否以及删错之后的责任承担问题。我国立法将该规则从版权法扩展到侵权法的全部领域,这一做法也值得深思。此外,还以区块链取证技术为例,探讨了技术手段在解决网络暴力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网络暴力治理难点与对策建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教授对于运用刑法手段治理网络暴力持消极立场,认为网络暴力中的“暴力”并非规范术语,为了明确法律责任的承担,首先,应当将网络暴力还原成规范意义上的行为类型;其次,刑法上讨论网络暴力,应将侵害对象严格限定于针对个人和公司企业两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言论自由在当代中国的重要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教授以“雪崩”类比,认为网络暴力属于大规模微型侵权行为,较传统法律保护对象更具扩散性,并从注重事后规制、关注不同主体以及在传统法律以外探求应对之策等三方面作论述。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罗翔教授立足司法实践,指出相关罪名适用少、自诉案件胜诉率低的司法现状,并以《刑法》第246条为例提出刑法平行条文与非平行条文间的体系性问题,以及“名誉”的理解与定性问题。基于此,提出应尽可能用民法去解决网络诽谤的相关问题,坚持民进刑退,以恢复民众的法治信心。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从意义、共识、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总结,提出如何塑造良性的网络环境是时代关切的重要命题,解决网络暴力则是其中重要一环。网络暴力的治理需要各个部门法学达成统一共识,在现象之外寻求我国网络暴力治理的破局之策。

徐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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