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还在读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和同学打架,把对方打伤了。当时就去派出所录了口供,最后和对方私下和解了。现在大学毕业,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能查到犯罪记录。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江先生
【解答】
江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查询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查。提出异议的,异议申请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复查工作。并且,该规定第十二条,原受理单位对于查询异议应当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查清并做出答复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异议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第十三条,对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查询告知函》确有错误,经查证属实的,出具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重新出具有关文书。据此,您以前从未犯罪,但现在您查询到了犯罪记录,有可能是公安系统记录错误,故您可以向受理您查询的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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