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不用考试就拿游泳教练证?

男子诈骗多人获刑

本文字数:757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潘颖

本报讯“游泳健身了解一下?”健身行业的火热让不少有一技之长的人想当教练赚点外快,但“持证上岗”的规定却成了拦在他们面前的一道槛。此时就有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声称只要肯花钱,包你考试通过。天下真有这样的好事吗?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就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提起公诉,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某犯诈骗罪,判罚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9年9月,被害人小于想要考取游泳社会指导员证书,即俗称的泳教资格证,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教练胡某。胡某自称有“门路”,认识“里面”的人,通过他报名考试保准能通过考试,两个月后就能让小于拿证,小于和几个朋友便各自向胡某转账3000余元。

但胡某收到钱后,却一再拖延,2020年疫情爆发后,他更是以此为原因再三推诿。直到2021年11月,小于等人还未收到泳教资格证,他们最终选择了报案。

到案后,胡某供述,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游泳教练,根本没有什么渠道可以打通关系,甚至都没有替他们报名,而是直接将所得钱款挥霍殆尽。

经审查,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打点关系帮人办理泳教证的事实,骗取四人共计1.5万余元,数额较大。经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上海松江法院依法判决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表示,泳教资格考试有严格的考试规程,考试期间会核对考生身份信息,不存在本人不到场就可以代考的情况,因此,不要相信“包过”的承诺,凡提供代考服务的都是诈骗。另外,代考、买卖证件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组织作弊的人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参与考试作弊的考生也会被取消成绩并受到相应禁考处罚。认真提高游泳技术和教学理论,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千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不用考试就拿游泳教练证? 2022-11-09 2 2022年11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