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双十一”刚过,你的快递到手了吗?

快递“临时工”分拣时监守自盗

本文字数:908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晓阳

本报讯“双十一”刚过,小张和小王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买了新手机,显示在配送,却迟迟拿不到货……一查,竟是快递员工“监守自盗”。近日,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对其判刑。

原来,小周通过劳务派遣到某快递网点从事夜间快递分拣搬运工作,第二天早上下班时,他将两部手机藏在衣服里顺了出来……本以为只干一天就“跑路”丢了东西也找不到自己,没想到很快就在监控下“现出原形”。

今年1月中旬,小周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介绍,来到一家快递网点做按天结算工资的临时工,工作内容是负责快递分拣工作。分拣一开始,小周还能认真工作,而工作六七个小时到第二天凌晨后,小周看着网点里人越来越少,大家也都在忙碌着分拣搬运快递,没人注意到自己,就开始四处观察。

“我看到旁边待派件区那里放着一个很大的袋子,里面装着好多快递盒子,一个盒子外面写着华为手机的字样,我就头脑一热……”小周偷偷将盒子先拿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放着,然后继续干活。一个多小时后,小周将快递盒子放到怀里,走到网点外面拆开快递,将他人购买的一部华为手机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再回来继续干活。没一会,小周又瞟到待派件区堆放的快递里还有一个小米手机的快递,又顺走了第二部手机。

而第二天早晨下班后,小周飞快地跑到一家手机回收店卖了一部手机,然后迅速买了车票回了老家。小周到案后承认自己因“脑子一热”就偷了手机,又因害怕被抓而跑回老家。

没过两天,两名客户先后打电话咨询快递下落,网点工作人员调出监控,很快就确认了盗窃手机的就是当天的临时工小周。“他负责的工作是把货运车上卸下来的快递件搬运到流水线上就结束了,他并没有权利对放在流水线上的货物进行拆箱和翻看的,分拣完后也没有权利保管、接触这些快递件。”网点负责人告诉检察官。

没过多久,小周在湖南老家落网,而到案时他还在使用着另一部手机。经鉴定,两部手机共价值人民币5000多元,虹口区检察院审理案件后认为,小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经虹口区检察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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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双十一”刚过,你的快递到手了吗? 2022-11-16 2 2022年11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