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重点

从上海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到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

听三位亲历者讲述“宪法初心”

本文字数:3567

“激荡四十年·对话里的宪法初心”圆桌派主题活动现场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也是闵行区“撤二建一”三十周年。近日,第9个国家宪法日暨闵行区第34届宪法宣传周“宪法红在行”——“激荡四十年·对话里的宪法初心”圆桌派主题活动在上海爱琴海购物公园“光的空间·心厅”举行。

从基层立法联系点听民声民意,到主审上海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再到参与公益诉讼做法治的捍卫者……记者就此与三位闵行法治建设的亲历者展开对话,回顾那些重要的法治历程和时间节点,听他们讲述法治建设背后的故事。

故事一

上千条建议3.14万人次参与在法条里听百姓的声音

(对话人物:闵行区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唐骏)

记者:2016年,闵行区七宝镇人大被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为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7月,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又推进设立了第一批区级参与立法联系点,哪些声音通过这些民情民意的“传声筒”被传递了出去?

唐骏:上海一直以来非常注重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从2016年七宝镇人大被市人大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特别是今年7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参与立法联系工作力度以来,我们闵行的老百姓已经参与了21部法律法规的立法征询,提交了上千条立法建议,被采纳了80多条,总计3.14万人次参与其中。

就拿最近市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上海市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条例》来说,我们向市人大提交了142条立法建议,总计被采纳了33条,数量上创下了单部法来自单个点的全市记录,这是很不容易的。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10条建议就来自于我们华师大的师生。他们的模式非常好,学校通过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将每一个立法作为一个学生项目,组织学生自主开展调研,参与的同学做了很多功课,像这次条例是针对学前教育这一块的,有的学生就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了专门的比较研究,针对《条例》第八条建议在本条最后补充一项“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业园区、社区等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开设托育机构”,这一建议后来也被完全采纳。

其他像在《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的立法征询中,一些从事人工智能行业的企业、虹桥商务区内的企业提出的建议,也被市人大采纳了。

记者:基层立法联系点一手牵着政府机关,一手拉着基层群众,在触角延伸的过程中,作为亲历者,您感受到的最大的变化是什么?未来闵行的立法联系点建设又会是怎样一幅蓝图?

唐骏:基层立法联系点其实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目前在我们闵行,有1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也就是七宝镇人大,还有9家新设立的区级的参与立法联系点,像街镇人大联系点,他们通常还会在村居、园区、楼宇、企事业单位等设立下一级的信息采集站,进一步延伸立法联系的触角。

在布局上,各个联系点根据地域和行业特点也各有侧重,比如浦江镇作为闵行区的农业大镇,立法联系点就有涉农特色,需要采集一些原汁原味的“田间地头”意见建议。江川街道内既有“大零号湾”科创集聚区、闵开发园区等重点区域,又有大量老社区,在重点体现科创和智能制造特色的同时,也会兼顾社区民意。

考虑到普通人对于法律和立法工作的专业知识相对欠缺,各个联系点还普遍组建了专家顾问队伍,负责向老百姓解读法律,把法言法语转化为老百姓能够理解的“大白话”,同时整理收集到的立法建议。

在这样一个推动人民参与立法的过程中,我最切身的感受就是老百姓的参与面更广了,老百姓参与立法的热情也越来越高,老百姓不再是过去单向的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一个主动的参与者,普法的效果也在这样的转变中越来越好。

而在溯源治理方面,立法联系点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途径。像前期针对《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开展立法征询时,我们在调研的过程中,就听到了关于长租公寓的一些问题,比如针对管理的主体以及管理的权责并不清晰,基层希望借助我们的渠道,能从立法的层面对这些问题加以改善。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未来我相信这条路会越走越顺畅,进一步助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根据我们的计划,下一步,闵行区人大还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建设,使闵行的老百姓参与立法更方便。我们的目标是让参与立法成为人人可以获得的一项基础性的公共服务,把参与立法的主动权交给广大的人民群众,真正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人民城市理念。

故事二

问诊高空抛物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对话人物: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高级法官于明晶)

记者: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上海闵行法院审理并判决了上海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高空抛物行为的案件,作为主审法官,也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您当时作出这个判决有什么难点或者顾虑吗?

于明晶: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高层建筑不断增加的同时,从高空抛掷垃圾等其他物品致人身伤亡、财产受损的事件时常发生。之前,在司法领域大多以民事诉讼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个别案件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不太统一。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本案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被告人蒋某由于与父母已有家庭矛盾,2019年8月1日,蒋某手持一根棒球棍来到父母居住的家门口,发现所带钥匙无法打开门,叫锁匠开锁进入室内。

因对父母锁门行为恼羞成怒,蒋某就用棍子打砸室内物品,还将母亲打倒在地,为泄愤,他还将父母家中的部分物品从14楼窗口扔下,其中包括手机、IPAD电脑、刀具等,致楼下停放的三辆骄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物损价值4000余元。

因为是首案,没有先例可循,因此当时合议庭非常审慎的从该罪名的构罪要件逐一进行分析,综合考量蒋某的行为动机、抛物场所、时间、抛掷物的具体情况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最终,合议庭依据事实和法律认定蒋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记者:您觉得这个案件对我们法治进步的最大意义是什么?

于明晶:该案是《意见》施行后,上海法院判决的首起高空抛物入刑的案件,具有司法和社会生活双重意义,当年还被评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影响性案件。

本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司法认定,结合了行为人的生活阅历及生活常识综合判断其对抛物场所、所抛的具体物品、抛物的时间、抛物的高度等因素的认识,认定行为人具有相关犯罪的故意,同时结合所抛物品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后果,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认定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为司法机关处理该类案件提供重要参考价值,对于日后办理该类案件准确把握司法认定标准发挥积极作用。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是生活陋习,应当坚决予以摈弃,应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该案的处理,能有效预防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树立民众正确的生活观念,引领正向社会价值观。

故事三

盲道磨损、外墙脱落?公益诉讼出手了!

(对话人物: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徐伟)

记者:闵行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办理了哪些典型案件?在回应百姓关切方面,公益诉讼具体能解决哪些问题?

徐伟:去年,我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的过程中,合力推动解决了本区盲道建设管养难题。当时我们发现,莘庄地铁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站外部分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盲道上,影响盲道的正常使用;同时,该区段的盲道设施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在多次进行现场勘查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后,我院对该问题立案调查,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解决该问题。我们还通过公益诉讼,助力外墙脱落高坠隐患整治,促进共筑严密的城市公共安全网。

这些事例正是公益诉讼回应群众诉求的最好体现。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群众有了更高水平的要求,对于身边的公益受损问题也更加关注。公共利益是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公益诉讼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我们通过公益诉讼的办案领域,就能看出这项职能与群众诉求的关联度。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确定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时,明确列举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四大领域,其中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之后,随着各项法律相继的出台施行,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拓展到了英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

从制度设计的初衷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来看,公益诉讼的办案领域必然是发展的、开放的。可以预见,相当一段时间内公益诉讼办案领域还会处于不断拓展过程中,将更多社会关注度高、公益维护欠缺的领域纳入办案范围。检察机关也将依托公益诉讼职能,继续聚焦群众诉求,回应百姓关切,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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