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社会

警民联手救助“三有”保护动物苍鹭

本文字数:258

□记者  夏天

本报讯12月9日11时许,松江公安分局叶榭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在黄浦江景观步道上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鸟,但自己不知该如何救助,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专业人员鉴定,受伤的大鸟为苍鹭,属“三有”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

动物名录》)。据了解,受伤苍鹭已被顺利送至林业站进行救治,待康复后放回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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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6警民联手救助“三有”保护动物苍鹭 2022-12-13 2 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