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路边的车辆上锁了吗?被告人谢某某想拉拉车门碰运气,神不知鬼不觉,车内财物入了贼手。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谢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1月9日,被害人郁女士向警方报案称,1月8日晚,她将一辆白色小轿车停放在小区后忘记上锁,至次日,发现车内副驾驶工具箱内人民币4000元及后备箱内一套渔具被盗。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根据现场周边监控、人像比对、视频监控寻迹追踪,发现谢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到案。
好吃懒做,多次作案,谢某某系惯犯。郁女士车内财物被窃这一案件被侦破的同时,公安机关另查明了被告人谢某某于今年1月初另有多次盗窃行为。除此之外,谢某某曾在2016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甚至还有抢劫前科。到案后,谢某某交代:“今年1月初,我刚搬到新的住处,有天晚上我打完麻将后,因为手头有点紧,就想碰碰运气,能不能拉开路边车辆的车门,顺便偷点钱。”当晚,谢某某就侥幸拉开了一辆车的车门并窃得人民币300余元,至此以后,每当打完麻将回家的路上,他都要拉拉车门碰运气。行走在犯罪道路上的他,终将受到法律对他的制裁。(通讯员 黄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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