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打开手机,上海市民陈宽发现,每天需要进行人脸识别的App太多。记者了解到,人脸信息是具有不可更改性和唯一性的生物识别信息,容易被犯罪分子窃取利用或者制作合成,破解人脸识别验证程序,侵害隐私、名誉和财产,由此引发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据1月28日《法治日报》)
百家讲:
尽管自《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人脸识别技术滥用情况有好转,但目前在支持人脸识别功能的App中,仍有部分App没有明确的人脸识别使用协议,在人脸识别功能中没有征得用户同意。
法规的完善是保护人脸信息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地方立法对人脸信息的保护也在加码。《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明确,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被禁止采集人脸、指纹、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非业主使用人通过提供人脸、指纹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或者使用共有部分。这就值得称道。
市场主体强化自律也有利于保护好个人的人脸信息。人脸识别技术产业是高新产业,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但相关行业内的企业良莠不齐,这就埋下诸多隐患。所以,行业自律也有利于规避人脸识别技术走偏。正如有专家建议,建立相关行业协会,设立人脸识别技术行业标准,通过行业内部监督,减少对人脸信息的侵权行为。
同时,应强化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据报道,一些地方已经开出了非法“人脸识别”罚单。对于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网信等部门而言,确有必要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督促整治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同时也应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强化人民群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防范意识。
如果发现可疑摄像头“偷取”人脸信息等情况,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从而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 ——杨玉龙
事由:
近日,南京火车站安检员发现一名旅客的行李箱中藏有20只“仙女棒”烟花。烟花爆竹不能带上火车,民警最终将这些“仙女棒”销毁。(1月28日澎湃新闻)
百家讲: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毫无疑问,旅游夹藏“仙女棒”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旅客夹藏“仙女棒”进站被查,给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上了一堂普法课,每个人都应当敬畏法律,尊重规则,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出行时要好好检查行李,以防携带法律禁止携带的物品。这既是对自己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和列车安全负责。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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