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近日,安徽当涂县多名网友发帖称,“当涂二中一项中标金额488万元的采购项目中,出现了单价3600元的插线板和单价4000元的单灯控制器。”当涂县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公管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网民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3月2日《市场星报》)
百家讲:
中标企业曾多次中标不同学校的有关项目,但该企业社保参保人数为0。也就是说,中标企业或许就是一个“空壳公司”,专门做此类政府采购项目。一方面,是为了从政府采购项目中,牟取更多的经济利润,另一方面,一些拿不上台面“看不见”的成本,迫使中标企业通过虚高价格等方式进行“消化”。双方联手通过“围标”“萝卜招标”等手段,则可以确保当事企业中标。这其中涉及的违法及腐败等问题,常常触目惊心。
当地联合调查组应“顺藤摸瓜,彻底查明此次招标过程中涉及的违法、腐败等问题,追回国家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行政和经济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关监督部门必须提前介入、强化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审查和把关,规范招投标行为,不给任何违法和贪腐的可乘之机,以杜绝类似中标价格虚高现象再次发生。——丁家发
事由:
在当下的直播间,诸如“地板价”“宇宙最低价”“粉丝超级福利”“让利大促销”等宣传语比比皆是,号称带货商品只是市场价一折甚至更低,而消费者下单后却发现货不对板、夸大宣传、高于市场价等问题。有网友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忽悠式直播带货”。(3月2日《法治日报》)
百家讲: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一些主播在直播间宣称“全网最低价”“宇宙最低价”等,不仅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广告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的规定,且明显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遏制忽悠式直播带货,需要有关部门加强联动,依法加大查处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强化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提升监管合力。同时,更重要的是强化平台责任,严把第一道关。2022年3月,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规定指出,“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直播间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消费者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主张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平台如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直播间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平台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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