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胡佳瑶
本报讯 某大型网络超市线下物流配送点站长利用职权,伪造虚假合同,私吞公司房屋租赁资金22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近日,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李某是某大型网络超市线下物流配送点站长,负责网点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线下网点选址、门店人员招聘等。2019年5月,李某所处的莘庄物流配送点租房合同到期,作为站长,李某有重新选址以及代表公司与房东签合同的权利。他供述:“我就想通过站长的职务便利,通过‘阴阳合同’的形式赚取租金差价。”
于是,李某伙同妻子以收取公司年终分红为名向妻子好友李琴(化名)借来身份证以及银行卡复印件,将李琴包装成假房东,与公司续签一年该网点租赁合同。后又自己伪造公司公章,代表公司与真实房东签订内容一致、金额较低的合同,以此谋取其中差价。2020年5月,该网点租金涨价,李某通过房产公司寻得一处位于松江的价格更低新网点地址。李某又如法炮制,继续侵占公司租房资金。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2021年,公司财务发现李某提供的是假发票,同时,又有多名物流配送点站长实施相同作案手法,本案遂案发。
经审查,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李某借助上述手段共计侵占公司钱款22万余元。今年1月13日,黄浦检察院对李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法庭上,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了相关证人证言、银行流水、房屋租赁使用合同、审计报告等证据。在事实面前,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所有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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