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联邦公报》于1月20日公布了一项法令,修订了《社会保障法》《国家劳动者保障和社会服务中心法》部分内容,法令将于公布后6个月生效,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健康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及其配偶。被保险人未婚时,受益人还包括其在患病前5年内的同居者,以及育有子女但共同生活不满5年的同居者。如果未婚被保险人与数人同居,这些同居者都不能成为保险受益人。
二是明确丧偶者权利。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后,其配偶有权领取死亡抚恤金,金额为该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残疾赔偿金的40%。
三是完善托育服务。墨西哥社会保障局在全国各城市建立了托育机构,负责照顾出生43天至4岁的婴幼儿。育有子女的劳动者、丧偶且有子女的劳动者以及离婚后抚养子女的劳动者,在雇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在工作日将适龄子女送交托育机构照顾。(西班牙语编译:曾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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