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邻居拒不执行调解书 业主相邻权利被侵害

本文字数:469

2021年,因邻居家要将猫笼放在我家主卧窗前公共平台上,我去理论被打成轻微伤。派出所出了调解书,写明了以后公共平台不得堆放有异味、臭味等违反公序良俗的物品,我也不追究他打伤我的法律责任。可现在他家又养狗了,又把狗笼放到了公共平台上,狗还把屎拉在我家阳光房门口。找物业、居委、派出所调解无果,邻居拒不执行调解内容。派出所说他们不能对他进行处罚,让我去法院起诉。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呢?  聂女士

【解答】

聂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该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据您所述,您的邻居拒不执行派出所原调解书中的调解内容,仍然将其饲养的狗笼放到公共平台,导致环境脏乱。邻居的行为本身就侵害了您的相邻权,据此,您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邻居拒不执行调解书 业主相邻权利被侵害 2023-04-18 2 2023年04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