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为消费维权“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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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锋

5月9日,“满意消费长三角”专项行动现场会在浙江武义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2022年三省一市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4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3万家。今年,三省一市将制定出台《长三角地区线下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指引》,培育异地异店退换货单位500家以上。(5月12日《中国消费者报》)

从线上无理由退货到线下无理由退货,从本地店无理由退换货到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从企业的自发行动到监管部门培育推动,参与无理由退换货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消费者可以行使“后悔权”的消费场景不断拓展,消费范围不断扩大。长三角三省一市瞄准消费者的维权需求,顺应企业的创新意愿,因势利导,用政策和服务机制探索区域维权一体化体系建设,持续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行动,优化区域消费环境,可助力消费维权再“减负”、再升级。

所谓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是指本着政府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由同品牌连锁店、工厂直营实体店或相关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同一品牌的同一产品作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的服务承诺,消费者在区域内A地某店购买某品牌商品后,可在一定期限内选择到B地另一家店无理由退换货(商品应当完好)。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线下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这种“消费后悔权”模式,但法律尊重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如果企业向消费者作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消费者也接受企业的承诺,双方之间的约定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近期,民众异地旅游、异地出行、异地消费的热度日益回升,而在异地购物模式中,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即便“后悔”,也不便于行使“后悔权”,毕竟在两地之间来来回回要消耗一定的交通、时间等成本,比较费事,也比较麻烦。因此,有不少消费者放弃了异地“后悔权”。在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模式中,企业利用内部调剂方式或协作配合方式“多跑路”,就能换来消费者维权“少跑路”,以此降低消费者的“后悔”成本,提高消费者的“后悔”效率,减轻消费者的维权负担,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方便。这一模式可以优化消费者的异地消费体验,缓解消费者异地购物的后顾之忧,增加消费者异地购物的放心指数,对于促进异地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可谓升级版的“后悔药”,丰富了消费者的“后悔”选择,强化了消费者的“后悔权”功能。长三角三省一市积极培育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模式,带了一个好头,提供了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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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为消费维权“减负” 2023-05-16 2 2023年05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