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交通事故

借车发生事故,是否需要担责

本文字数:736

我朋友之前向我借车外出游玩,因为以前我也向他借过车,知道他是有驾照的并且是“老司机”,所以就把车借给他了。

但是他在用车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人重伤。

请问律师,对于这起事故以及伤者,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唐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则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只要交通事故不是因为你的车存在缺陷导致的,并且你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缺陷,你就无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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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借车发生事故,是否需要担责 2023-06-05 2 2023年06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