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无人继承,债务由谁承担
我的朋友黄先生之前曾向我借了一笔钱,最近他意外去世,但作为继承人的两个子女都表示放弃继承。
请问律师,黄先生借我的钱该由谁承担?——朱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还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因此,如果你和已经去世的黄先生存在债权债务,而黄先生的继承人全都表示已经放弃继承不愿承担债务,你依旧可以所有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你可以申请由黄先生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事宜。
黄先生欠你的债务如果得到确认,应当从其遗产中偿还。
只有微信记录,能否起诉索债
张某曾在微信上向我借钱,并承诺了借款期限和相应的利息,随后我通过微信向他转账。
请问律师,现在他不肯还钱,我能否依据微信沟通记录和转账记录要求其还款?——李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你如果只有微信上的相关记录,还需要调查确认微信账号和张某的对应关系,然后才能起诉。
对于张某来说,除非他有证据证明相关转账是基于其他事由,否则应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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