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徐杰瑛
本报讯 近日,一男子在金山区与友人聚餐后,不仅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开车上路,竟还录制酒驾视频发到抖音平台“炫耀”。日前经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金山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2日晚,张某和朋友相约聚餐,席间喝了4两左右的白酒和1瓶啤酒。想着自己住的地方距离并不远,聚餐结束后,明知酒后不能驾车的张某仍然心存侥幸,开着车回了家。到家以后,发现朋友的东西落在了车上,张某又启动车辆开往朋友家将东西送回。
“我在车上,这次又喝多了,有点小高,开车回家了。”在返回家中的路上,兴致盎然的张某竟掏出手机录制了三段酒驾视频发布在抖音账号上。
自以为能全身而退的张某却难逃法网,3月3日凌晨,接到举报酒驾线索的民警在其居住地将张某抓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超过法律规定限值,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就是还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一定会被查到,结果自己害了自己。平时自己就喜欢拍视频发抖音,也不知道为什么,酒后上了头,就拍了酒驾视频放上网……”被抓后,张某懊悔不已。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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