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9年进入现在的公司工作,2021年又续签了劳动合同到今年年底。
请问律师,如果今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和我续签,应该如何补偿?——罗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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