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军中茅台”“军中五粮”“后勤特供”……一些以“军”字号作为宣传噱头的白酒,引得不少消费者趋之若鹜,殊不知已落入不法商家的圈套。不久前,宁夏军地联合查处了一起假冒军用特供酒案,封存白酒12个品种、600余件、3500余瓶,并对相关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无厂名厂址军酒”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除假冒“军酒”外,还有不少打着“特供”“专供”“内部招待”等旗号售卖的酒品。而事实上,相关部门早就明令禁止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商品。
早已明令禁止仍在暗中销售
随着“特供”标识商品的泛滥,出现了商家借以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不仅误导消费者,还扰乱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同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2020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然而,重重禁令和打击之下,打着“特供”“专供”等旗号的酒品等仍招摇过市。
“‘特’字号商品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就是有利可图,有消费者出于收藏、送礼等心理,愿意花高价购买此类酒品。但实际上,这些‘专特供’酒往往来路不明。一些不法商家为此不惜铤而走险,明目张胆地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特供酒’等假冒伪劣商品。”在北京从事烟酒销售多年的湖南人李林(化名)告诉记者。
近日,记者在北京走访了数家超市、烟酒专营店,均未看到“特供酒”的身影;在电商平台搜索“特供酒”“内供酒”也未查到相关信息。但以“内部招待酒”“内部接待酒”等为关键词搜索,仍能看到一些商家正以“内供”“专用”“内部招待”作为噱头进行线上销售。此外,还有商家销售标注有“内部特供酒”“内部专供”等字样的空酒瓶、酒标。
一名酒品销售行业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有商家不断翻新花样,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逃避监管,其中尤以在电商平台上采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标识销售、宣传商品问题最为突出。
制假售假泛滥商家牟取暴利
来路不明的“特供”“内供”商品,质量自然难以保证。前段时间,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管局披露“5·21”特大制售特供假酒案,深度挖掘出“特供”假酒肆意流通的社会问题和利用商业调查App精准推销等新型犯罪手段。
北京警方曾打掉一个制售假酒团伙,嫌疑人从外省购买包材,躲在北京某郊区乡村一处偏远的自建房里制假。这些销售时卖到上千元的所谓“专特供酒”,灌装的只是每斤20元左右的散酒。
李林透露,随着一系列禁令的出台,“特供”“内供”商品转入地下,一些不法分子将假冒伪劣商品披上“特供”“内供”的外衣,迷惑消费者、大肆敛财。“这些‘特供酒’‘内供酒’,极有可能是旧瓶装新酒,装的还是十几元、几十元的散装酒,然后通过下线经营的酒水门店向熟人或慕名而来的消费者售卖。而改头换面的散装低端酒,有了‘特供’的加持,往往能卖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涉嫌多重违法必须严厉禁绝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竞争法律事务部主管合伙人王菲律师认为,“专特供”类酒品屡禁不绝,背后反映出的是一些不法商家迎合某些公众心理需求,使用相关符号和特征混淆视听,牟取不当利益。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王菲说,“专特供”类产品,其核心在于攀附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与影响力,本质上还是在欺骗、误导消费者,显然违反广告法禁止性规范。
据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超介绍,基于不少消费者以为“特供”“专供”意味着商品稀少和质量有保障,不法商家借此噱头抬高售价,利润空间大幅上升,此举还涉嫌不正当竞争,应当严厉打击。
王菲说,对于“专特供”类酒品,在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各相关平台可以在显著位置进行风险提示,针对已知暗语设置自动识别预警,并对特定商品增加人工审核点位等技术和商业端的辅助措施。同时,加强以案释法,使消费者明白“特供”并不代表特权、特优,反而可能是特假、特差。(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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