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停车场挡车杆砸伤行人法院判令事发饭店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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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挡车杆降落砸伤行人的侵权案,判决香香饭店赔偿任某1万余元。

原告任某诉称,其路过香香饭店停车场南侧出口的行人便道时,被该处的挡车杆砸伤头部,后被路人送医处理。任某认为,事发地点无人员管理、无安全警示、无阻隔行人的保护措施,事发时也无人理睬自己,未能及时救助,香香饭店存在管理疏忽,对事故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香香饭店赔偿医疗费等合计4万余元。

香香饭店辩称,饭店未实施侵权行为,停车场由其他公司进行管理,任某起诉主体有误,申请法院追加停车场管理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香香饭店还认为任某受伤是因其跨过机动车减速坎,进入行车道抢行导致,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任某主张赔偿的费用缺乏事实依据,饭店均不认可。

法院认为,香香饭店作为停车场的使用权人及管理人,将停车场委托其他公司管理并非是其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理由。结合现场监控视频、现场勘验情况及事发后对任某的救助情况,可以认定香香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考虑任某穿越停车场出入口时未注意路况,偏离人行横道,自身具有一定过错。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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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停车场挡车杆砸伤行人法院判令事发饭店担责 2023-07-19 2 2023年07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