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房屋租赁起纷争诉前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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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租金了,十分感谢,撤回起诉了。”7月6日,在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三楼调解室,牛老太太激动地对调解员赵燕荣说。

2021年10月10日,牛老太太将一套门面房租赁给任某用于商业经营,并签订租赁合同,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为两年。但任某从去年10月至今年4月退租,拖欠租金达18000元。经牛老太太多次催要,任某仍未支付,牛老太太向卫辉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牛老太太申请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仔细阅读案件材料,理清事情来龙去脉,对案件情况进行评估,做到调解的矛盾焦点心中有数。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落实情况后,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因合同中载明“从第二年起,租金随行就市”,使得双方在每月租金多少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任某一次性支付牛某租赁费16000元,牛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任某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人和、事了。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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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房屋租赁起纷争诉前调解促和谐 2023-07-19 2 2023年07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