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立法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我所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重要的立法队伍,与改革开放和立法事业相伴而生。这支队伍是彭真、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手带出来的,改革开放40多年来,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秉持“坚定、奉献、团结、严谨”的信条,传承弘扬“苦力班子”的光荣传统和“绣花功夫”的工匠精神,甘于寂寞、甘居幕后,执着追求、默默奉献,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持。
2004年,我有幸成为这支队伍的一员。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机构,这里是立法最前线,有时会为修改宪法、配置公权、保障人权等“大事”戒慎恐惧、辗转反侧,有时也会为一字一句乃至一个标点等“小事”字斟句酌、沉吟久久。这里政治信仰坚定、工作作风务实、研究氛围浓厚,永远是我学习研究法律、不断践行法治的终身课堂和精神家园。作为立法队伍一员,我深切体会到,“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既是对个人的鼓励鞭策,更是对全体立法人的肯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作为1982年宪法的同龄人,我有幸先后在华东政法大学、香港大学、清华大学求学,亲历修宪等重大历史时刻,并与宪法一同身处这个泱泱大国波澜壮阔的复兴进程。宪法为我学习历史、研究法律、观察社会、分析问题特别是参与法治实践提供了基本的逻辑框架和特有的思维模式。参加工作以来,我有幸既服务国家立法、亲历制度设计、探究立法原理,也在组织关心下到信访部门工作、到广西边境锻炼、到江苏昆山挂职,在基层一线深入了解国之大者、民之所盼,广泛接触社会万象、人生百态,深刻认识到,推进法治离不开理想和情怀,更需要点点滴滴的努力和踏踏实实的行动,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新时代这十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立法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立法数量大幅增加,立法形式不断丰富,立法民主持续深化,立法机制更加顺畅,法律体系日益完备,不仅为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素材。我将以此次获奖为新起点,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立法实践,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的研究,推动建构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立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完善法律体系、维护法治统一提供更加扎实有力的理论支撑!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民主与法制时报》,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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