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韵怡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某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多次发布预售广告,宣称能以市场价6至9折的价格充值手机话费,以此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日前,经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5月,赵先生结识张某,得知其能以低价为手机充值。起初,赵先生也感到怀疑,张某便编造理由说因为有积分可以抵扣,再加上其他优惠券就比较便宜。赵先生先是下单预定了一款预缴380充值600的套餐,并按时收到充值,于是对张某产生信任。但从今年2月7日开始,话费不能准时到账。张某告知赵先生他准备去公安机关自首。
张某主动交代,迫于还债压力,想到以低价充值话费这个幌子来诈骗钱款。他在骗取信任后,诱骗第一批办理过的客户帮忙介绍客户,大肆收取预定款,到今年四五月份,张某资金链断裂。至案发,张某共骗取他人钱财4.7万余元。
宝山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钱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8月24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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