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方产 高丹
一家经营在崇明的装潢装修店铺,被阿里公司发现在店招上擅自使用了“天猫”等商标,一条案件的线索,由此开启了一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行动。近日,崇明区人民法院与崇明区司法局、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一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会,协同化解了这样一起涉商标侵权纠纷。
店招擅用“天猫”等商标?
7月下旬,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现上海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崇明区开设了一家名为“天猫(家装e站)”的装潢装修店铺,门头上使用“天猫”“tmall.com”等文字图形,与阿里公司所持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阿里公司认为,该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与“天猫”等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涉嫌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属于商标侵权行为,遂向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请求处理。
这一线索触发了崇明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中心、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中心的“工作按钮”,一场多元、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会迅速启动。
由崇明法院、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崇明区司法局共同派员,集中现场办公,听取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答辩意见,了解基本案情,查明权利基础,询问调解意见。在崇明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装饰工程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取得阿里公司的谅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在明确装饰工程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基础上,达成停止使用阿里公司注册商标、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的协议,并由崇明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确认了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
知产司法协同保护在行动
在短短半个工作日的时间里,多职能机构协作联动,快速地完成固定侵权事实、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以及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等救济程序,不但大大缩短了商标权利人的维权成本,让侵权人在联动中认识到错误,化干戈为玉帛,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高度认可,取得良好的效果。
“维权经历不少,在崇明岛上的第一次维权中感受到各职能部门协作联动保护中如此之高的温度和速度。”阿里公司代理人不禁感叹。
记者获悉,该案是今年7月崇明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中心、上海市崇明区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中心揭牌成立以来,由上海崇明法院与崇明区司法局、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三家成员单位联合调解成功的首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是上海崇明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举措,也是该院积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治理的又一生动实践。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崇明法院将立足辖区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汇聚生态知产保护合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形成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努力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